深圳新聞網(wǎng)2026年4月1日訊(深圳報業(yè)集團記者 戴潤超)3月31日,龍崗交警在龍崗大道橫崗地鐵口附近開展整治電動車違法行為。
“駕駛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。超員載人屬于違法行為,風險極大?!鄙钲谑泄簿纸煌ü芾碇ш狚垗彺箨牂C訓中隊民警王嘉豪介紹,電動車的車身結(jié)構(gòu)、剎車系統(tǒng)和承重能力有限,超員載人會導致車輛重心偏移、操控難度增加,遇緊急情況時駕駛?cè)藷o法及時制動,極易引發(fā)側(cè)翻、碰撞等事故?!俺瑔T載人,會遮擋駕駛員的視線,影響路況判斷和操控,增加了安全隱患。尤其在雨天濕滑路面或超速行駛時風險更高?!?/p>
當日上午,該整治點共依法查扣7輛超標電動自行車、11輛無證駕駛?cè)嗆?。整治過程中,交警堅持“教育與處罰相結(jié)合”的原則,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的同時,向駕乘人員和周邊群眾普及電動車安全出行知識,詳細講解超標車的危害、超員載人的安全隱患,以及相關(guān)交通法規(guī),引導市民自覺摒棄交通陋習,增強安全出行意識。